董仁开
三亚市吉阳区安罗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董仁开在村集体“三资”管理中谋取私利等问题。2015年至2021年,董仁开在未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也未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的情况下,以牟利为目的,先后2次非法转让共计14.35亩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用于建私宅及生产经营,个人获利199.56万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村民私宅报建审批工作中为非本村人员在安罗村合作建房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34.1万元。董仁开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9月,董仁开被开除党籍,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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