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立军
2024年1月31日,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山东省政协原常委、社会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周立军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周立军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七十万元;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违法罪名及处罚编辑本段
被告人周立军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七十万元;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违法所得编辑本段
经审理查明:2008年底至2020年5月,被告人周立军利用担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山东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或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案件协调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相关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265.1万元。
被查时间编辑本段
2023年2月7日
落马时间编辑本段
2023年7月31日
法院宣判时间编辑本段
2024年1月31日
落马时职位编辑本段
山东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山东省政协原常委
落马时公务员级别编辑本段
厅局级正职
判决书编辑本段
暂无
个人简历编辑本段
周立军,男,汉族,1961年5月生,山东垦利人,曾任沾化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处副处长、侦查监督处处长、反贪污贿赂局局长。
2006年03月,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检察官。分管侦查监督处、公诉一处、公诉二处、公诉三处。
2013年04月,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正厅级)、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二级高级检察官。
2014年12月,任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正厅级)。
2018年11月,任山东省司法厅副厅长(正厅级)。
2021年01月,任山东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